那个在秦国推行严苛刑法的商鞅,最后死于他自己创造的车裂
最近浏览新闻时,看到关于寻找“梅姨”的新闻,看网友的评论时看到有些人建议人贩子死刑。
个人观点觉得:人贩子确实可恨,但是再严苛的刑法还是有人顶风作案,参考贩毒的量刑就知道了,利益的驱使让人心变得丑恶。再者量刑太过不利于被害儿童和妇女的人身安全。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,个人觉得现在的刑法对买家完全没有惩罚,所以只要有买还是会有卖。
想到制定严苛刑法,笔者想到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,在商鞅没有变法之前,秦国国力还比较弱小,周围强国环视,虎视眈眈。秦孝公采用商鞅的建议变法后,秦国的国力开始强盛,最后从六国脱颖而出,在秦始皇手里一统六国,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一统。
商鞅是卫国人,在魏国做公叔座的客卿,在公叔座死后,听闻秦孝国想要改革,振兴秦国。就去了秦国,得到秦孝公的重要后,实施了一系列的变法,就是著名的商鞅变法。

商鞅在初期主要实施了一下变法
把十家编成一什,五家编成一伍,互相监视检举,一家犯法,十家连带治罪。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,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,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。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,赋税加倍。有军功的人,各按标准升爵受赏;为私事斗殴的,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。致力于农业生产,让粮食丰收、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。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,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。王族里没有军功的,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。明确尊卑爵位等级,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、房产,家臣奴婢的衣裳、服饰,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。有军功的显赫荣耀,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。单看着是不是觉得很赏罚分明,觉得没毛病。但是实施起来,笔者觉得没有人情,想做一个事不己高高挂起的米虫真的很艰难啊。想经商赚点差价都不给。底层人士想要发家致富只能靠努力耕种,和打仗赚军功,但是想要通过耕种来发家致富,哪有那么容易。通过军功发家的,得有那能力才行啊,又不是人人都擅长打仗。在那个医学不发达的年代,能不能活着回来再说。
不过吐槽归吐槽,秦国确实通过一系列的变法,强大起来了。但是商鞅这个人呢,因为变法的事情得罪了秦国当时的守旧势力和当朝的太子。他自己又是个冷酷无情的,背信弃义的,不得人心。秦孝公一死,新王继位,就遭到了清算,都成功逃跑了,竟被别国遣返。重新回到秦国后纠集自己的士兵造反,被抓住后,被秦惠王处以车裂之刑。而车裂这个刑法还是商鞅自己发明的。
要说刑法严苛也是有好处的,但是久了,百姓会缺乏同理心,整个社会岂不是变得很无情?可见,有些犯罪确实需要重刑,有些犯罪施刑太过也是要不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