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客票行程单是什么(飞机票报销用电子发票还是行程单)
许多人在出差时都要坐飞机,那么机票报销时,到底是用电子发票还是行程单?
事实上,机票报销时,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,而行程单则是旅客乘飞机时的发票。飞行行程单采用一个人一张票的形式,也不能重复打印,在航班起飞前或起飞后七天内可领取的单程单,每个人都可以在机场柜台办理行程表,报销时只要把行程单交上去就能顺利报销。飞机票是使用行程表,其它使用发票。

本行程单是一人一票,不能重复打印,遗失不补。旅客可在飞机起飞前7天内或起飞后7天内,到机场电子票务柜台获取“行程单”(目前个别机场的电子票务台暂不提供“行程单”服务)。如此票不用,可在一年的有效期限内将其打印出来。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检所需凭证.因此,电子行程单可作为报销凭证。
按照有关规定,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用《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》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支付凭证或报销凭证,并具有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。如果获得了标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,则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×(1+9%)×9%。
旅行计划也是发票的一种,没有任何差别。飞行时刻表是航班的发票。
“空运电子客票行程单”(行程单)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发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,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支付方式。对航程单而言,既是一种专用发票、一种运输凭证、一份空运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、记名证券(票据)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、民航局(国税发[2006]39号)规定,2006年6月1日起使用《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》(以下简称“行程单”)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报销凭证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