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法定证据种类全介绍(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)
法定证据是指在诉讼中被法律规定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。本文将全面解析中国法定证据的种类,帮助读者了解法律常识。
1. 书证
书证是指书面文件、文字记录、电子数据等形式的证据。包括合同、发票、凭证、账簿、信件等。书证是常见的证据种类之一,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。
2. 证人证言
证人证言是指在庭审中由证人口头陈述的证据。证人证言通常是指证人对案件事实的直接观察、感受、经历等内容的陈述。证人证言的真实性、可信度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。
3. 物证
物证是指可以看、摸、量、数、称、检验等方式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。如衣服、武器、车辆、文件等。物证是一种直接证据,往往能够对案件的真相起到决定性的作用。
4. 视听资料
视听资料是指通过录像、录音等方式记录下来的证据。如监控录像、电话录音等。视听资料具有客观性、直观性等特点,能够有效地证明案件事实。
5. 鉴定结论
鉴定结论是指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证明文件,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或某些技术问题的结论。如文物鉴定、DN鉴定等。鉴定结论往往具有权威性,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。
以上是中国法定证据的主要种类。在诉讼中,当事人应该根据案件情况,选择合适的证据进行举证,以证明自己的诉求。同时,法官也应该根据证据的真实性、可信度等因素,全面客观地审理案件,确保案件的公正、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