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“还乡团”?有何危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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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乡团,也称“还乡队”。指解放战争时期,尾随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的地方反动武装,由国民党网罗从解放区逃亡到国民党统治地区的地主、恶霸分子组成。
还乡团。网络图
1945年8月,抗日战争胜利,但重建家园的任务还十分艰巨。1946年春的苏北,除长江沿岸部分地区外,普遍发生饥荒,而新解放区的灾情尤为严重,农民吃、穿乃至烧柴都极端困难。
饥荒的农民开始自发地将斗争矛头指向汉奸地主。愤怒的农民将他们捆绑着交给共产党政府严惩,并将他们的家产分个净光。
随着斗争的不断扩大,那些本可以团结的地主也成了饥民斗争的对象,紧接着,大规模的土改运动在苏北解放区全面展开了。
伴随着土改运动的全面展开,地主大批逃亡的现象开始出现。在这场土改运动中,所有地主的土地和财产都被分光,地主本人则被扫地出门,甚至沦为乞丐,这些经济利益的损失无疑是刺激地主逃亡的一大因素。
1946年8--10月,国民党军重点进攻山东,国民党各系特务的破坏活动更加猖狂。
他们潜入解放区策动暴乱,指挥特工人员操纵“还乡团”等地方反动势力,还乡团在国民党支持下,随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,到处反攻倒算,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。
主要任务为协助国民党驻军确保其所占据点的安全,妄图摧毁我各种地方组织,扩大顽化区,建立顽政权,最终目的是夺取农民土地,恢复他们原来对农民的血腥统治。到处残害区村干部、积极分子和军工烈属。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, 在欢城(山东省微山县欢城镇)一带一夜就杀害党员、干部、民兵40余人。至1948年,沛县有3600多名中共党员、干群被杀害,临城县有700名中共党员、干群被杀害。
解放后,除了逃到台湾去的,其余的全部被押解回乡,根据罪恶情形进行了清算。